字词 | 宗教经验 |
释义 | 宗教经验【英】religious experience译文来源[1] 金炳华.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702. 定义宗教经验是信众一种与宗教教义相关的体验,这种体验常被视为宗教信仰产生的直接来源。美国近代实用主义心理学家詹姆士在其名著《宗教经验种种》中,认为宗教经验是心理意识对一种精神的东西的实在性所作的严肃、庄重的反应,而宗教就是个人与其所认为的神圣对象保持关系所发生的经验和行为。宗教经验大致包括敬畏的经验、皈依的经验、重生的经验、合一的经验、彻悟的经验、神魂超拔的经验等。宗教经验常具有神秘性,不同宗教有不同的宗教体验,也富有神奇色彩(丁光训等,2010:856)。宗教经验首先来自仪式过程对感官的种种刺激,如在仪式中,人们眼睛所见到、耳朵所听到的、嗅觉感觉到的,等等。经过无数次宗教仪式的磨炼,多次的感官刺激,宗教经验就自然形成了。宗教经验是一种处于断点的经验,一种关于我们称之为极限情景的经验。人迫于思想或生活中的事件,冲破了此时此地的局限。在极限情景中,人达到了某种程度的超验,看到了彼岸。这种彼岸被体验为神圣,人以一种矛盾的心理对其作出反应,它使人气馁甚至害怕,但同时又令人向往和迷恋(康志杰,2011:249)。宗教经验的内容主要是对神的观念、人与神和宇宙等关系的体验。宗教经验常具有神秘性,特征有四点:(1)不可传的情绪状态;(2)理性难以测知的直观彻悟状态;(3)状态的瞬间性;(4)主体意志丧失的被动性和潜意识状态(金炳华,2003:702)。上述四点又可称为不可言喻性、心智直观性、易逝性、被动性。这种宗教的神秘经验有对未来的洞见,对心灵的解读,对文本的顿悟以及对遥远事件的预感。宗教经验既是可感的也是超验的,被认为在启示和认知两方面都具有重要价值,是领悟和传递宗教真理的心理基础(丁光训等,2010:856)。 定义来源[1] 丁光训,金鲁贤.基督教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 例句1. 如果没有客观真理,真理(也包括科学真理)只是人类经验的组织形式,那么,这就是承认僧侣主义的基本前提,替僧侣主义大开方便之门,为宗教经验的“组织形式”开拓地盘。——《列宁全集(第十八卷)》,1988:125 1. But if there is no objective truth, if truth (including scientific truth) is only an organising form of human experience, then this in itself is an admission of the fundamental premise of clericalism, the door is thrown open for it, and a place is cleared for the “organising forms” of religious experience. -Quoted from Lenin Collected Works (Vol. 14), 1977: 126.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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