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人格主义 |
释义 | 人格主义【英】personalism译文来源[1] McLellan, D. Marxism after Marx: An Introduction [M]. London: Macmillan Press Ltd., 1998: 309. 定义人格主义作为现代西方宗教哲学流派之一,形成于19世纪末,一直以美国为中心,20世纪30年代出现于法国,后在西方其他国家也有一定的影响。“人格主义”一词出自拉丁文persona,有人格、个人等含义,基督教神学家往往从人的道德价值和尊严、人的存在即实在性的意义上使用“人格”一词。“人格主义”作为一个哲学概念,于18世纪末出现在德国的歌德(Johann W.Von Goethe)和施莱尔马赫的著作中,19世纪60年代美国的惠特曼(Walt Whitman)和阿尔科特(A.B.Alcott)在其著作中也有所采用,不过他们尚未将人格主义构造成一种哲学理论体系。这种体系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出现,先后有法国哲学家勒努夫耶(C.B.Renouvier)的《人格主义》、德国哲学家斯特恩(W.Stern)的《人格和事物》提出“批判的人格主义”。后来美国哲学家鲍恩(Borden P.Bowne)在其《人格主义 》对自己从19世纪末以来所建立的哲学理论作了系统的论证和总结,并称之为人格主义,创立人格主义哲学流派(方环非等,2013:177)。人格主义的代表人物,如美国的鲍恩、佛勒威林、布莱特曼、霍金、沃克迈斯特、伯托西等;法国的莫尼埃、拉克鲁瓦、内东塞尔、朗兹贝格、马迪尼埃、鲁热蒙、梅纳克等(高捍东,2013:160)。人格主义强调哲学研究的对象不是物质世界,而是人或自我。人格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人格”,“人格”才是哲学的真正对象和一切哲学问题的核心(魏长松,2012:271)。世界是各种人格的系统,是按照最高的人格(即上帝)的意志或目的而发展的,人格的完善或道德上的自我修养是改造社会的唯一前提(刘康德,2006:38)。有的人格主义者被天主教会视为异端分子(冯契,2001:1169)。 定义来源[1] 方环非,郑祥福.当代西方哲学思潮[M].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 例句1. 马克思早期著作、特别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译介,却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它似乎提供了一种完全不同的马克思主义形式,这种形式的马克思主义可以同现象学、人格主义和存在主义等日渐流行的哲学展开富有成效的对话。——《马克思以后的马克思主义》,2008:295 1. The translation of Marx’s early writings—and particularly the Economic and Philosophical Manuscripts—gave the impression that a very different form of Marxism was available, one that could enter fruitful dialogue with the increasingly popular philosophies of phenomenology, personalism and existentialism. -Quoted from Marxism after Marx: An Introduction, 1998: 309.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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