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自我实现论 |
释义 | 自我实现论【英】self-realizationism译文来源Self-realization.via:https://en.wikipedia.org/wiki/Self-realization 定义自我实现论是西方哲学史和伦理思想史学说和流派。在哲学上,主张自我意识的发展即实现其自身的目的。在伦理学上,主张道德活动的目的是实现个体的、内在的、独特的“我”。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从其积极理智与消极理智的区别出发,认为积极理智是不死的灵魂,控制人的欲望与需求,引导道德意志达到合于模范的行为,他被认为是自我实现论的前驱。以后的唯理论者的天赋观念说,强调先天的观念影响人的行为的合理性或必然性。康德的道德理论认为,善良意志所包含的道德律的实现使人们有道德的行为,并认为人人均有其目的,其目的的实现形成一个目的的王国,即道德的社会。黑格尔把“自我”看作是具有社会性的,认为人的自我是社会的自我,人的自我实现就是要履行社会道德,实现社会自我。英国新黑格尔主义的先驱格林在《伦理学绪论》(1883)中系统阐发了自我实现理论。认为,人有“自我意识”,人的行为动机中包含自我意识的主体所力图实现的目标;一切道德上努力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人的灵魂的一种态度的实现;还认为道德行为目的在于实现“共同的善”,人只有作为国家一员才能实现道德理想,因而主张个人个性的发展要取得国家政治制度的帮助。布拉德雷认为终极的实在,是一个自我协和的整体,是统一的自我协和;道德的目的意味着行动,而行动意味着自我实现。罗伊斯也认为只有一个自我,它有机地、反省地和有意识地包括一切自我和一切真理。当它为最高超的自我意识所认识,这个超越我们意识的认识就是人本身的完善。道德上努力的最高形式是一种精神活动,在这种活动中人的心灵超脱而向往绝对和理想的完善;人的内在精神所追求的这种精神上的绝对完善,也就与上帝相融合。他们把道德活动的目的看成是个人实现“内在的我”,跟其他所有人的“我”不相同的东西。现代西方的人格主义学派因袭和发挥新黑格尔主义的自我实现论。他们试图克服利他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对立,把大量“个体的我”引入某种无所不包的“绝对的我”的体系中,认为每个人在自己的行为中虽然只实现“本身的我”的要求,但同时也实现普遍的“我”的规律。美国马斯洛发展了自我实现理论,认为自我实现指人的天赋、能力、潜力的充分开拓和利用,自我是创造、友爱和发展,自我实现的人能够实现自己的愿望,总是尽力完成他们力所能及的事。自我实现是人的不断发展,它存在于追求完满的过程中,没有要达到的终点。 (金炳华,2003:644)。 定义来源金炳华.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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