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莫里斯(查尔斯·莫里斯) |
释义 | 莫里斯(查尔斯·莫里斯)【英】Charles William Morris译文来源[1] 金炳华,冯契.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1031. 定义莫里斯(1901-1979)美国哲学家、逻辑学家,逻辑实用主义代表人物之一,指号学的创立者。出生于丹佛市,就读于威斯康星大学、西北大学、芝加哥大学。任教于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佛罗里达大学。曾任美国哲学协会西部分会主席。他试图把美国实用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融合为“科学经验主义”,其主要工作为两项:创立指号学和提出价值学理论。指号主要指一切科学都应用的人类语言,也包括“有所指”的行为或事物。他的指号学分为语义学、语用学和语形学三个分支,强调指号的实用方面。莫里斯在价值学中主要研究偏好行为,即对特定对象或情境的取舍。他试图通过对指号学和价值学的综合研究解决哲学、科学和社会的一切问题。主要著作有:《逻辑实证主义、实用主义和科学经验主义》(1937)、《指号理论基础》(1938)、《指号、语言和行为》(1946)、《开放的自我》(1948)、《意谓和意义》(1964)、《实用主义指号学和行为理论》(1977)等(孙鼎国,1991:100)。莫里斯的《指号理论的基础》、《指号、语言和行为》与《开放的自我》等著作都重点探讨了指号学问题。他将指号学看作是哲学的主要内容(李先焜,1988:61)。 定义来源[1] 孙鼎国.西方文化百科[Z].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随便看 |
汉译英翻译词典收录7925条汉英翻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文字词的英语拼写、翻译、音标、读音、用法、例句等,是英语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