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物神 |
释义 | 物神【】factitius译文来源[1] 金炳华.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697. 定义拜物教的崇拜对象。被视为具有神秘能力的物件,可为自然物,也可为人造物。原始宗教最初阶段的观念之一。也称物神为“灵物”、“咒物”。物神产生于原始社会。因当时原始人还未形成同物件明确区分开来的神灵观念,所以仅把所拜物件本身视为活的、具有意志和能力的东西加以供奉或佩戴,以求避邪、消灾、得福、增加能力和品质等。曾流行于世界的许多民族之中。西非土著民族常将装有豹爪或豹毛的蜗牛壳、鹿角尖佩戴在身,认为有壮胆之用,如装上动物脑髓便有使人聪慧之说,而装上动物眼珠却有使人明目之力。北极地区的爱斯基摩人常将装入袋中的幼儿干尸作为帮助狩猎的物神。在北美洲,阿帕切人的神物为被雷电烧焦的木片,希达察人的神物为狐皮和狼皮,而霍皮人的神物则为贝类化石。物神除随身携带保护个人外,还可供奉于家中或为一村人所共有,以保护全家和全村之人。在马达加斯加岛,几乎家家都用篮子装上神物(一块石头、一片木片或一朵花)悬于北面屋梁之上,作为全家人礼拜和赐福免祸的象征,澳大利亚阿兰达部落信奉的丘灵加亦具此物神性质。“物神”一词,为葡萄牙文feitico(本意为“魔物”)的衍生意译,源出于拉丁文factitius,原意为“精心制成的东西”。15世纪下半叶葡萄牙水手在西非土著中发现这种崇拜对象时,用此称之。1760年法国学者布罗塞(Charles de Brosses,1709—1777)在其所著《物神崇拜》中正式加以采用,并作为比较宗教学的一个术语加以推广。当时多以为,原始人的物神观念是把特定物件看为有神灵居于其内(金炳华,2003:697)。马克思的“fetishismus”概念(中文版《资本论》译为拜物教)借自宗教领域的一个比喻,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柯亨认为马克思的“fetishismus”概念可以理解为一种“物神现象”,他在《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中区分了宗教性的和经济性的两种“物神现象”,并分析了两者的不同根源。对于商品物神现象,柯亨指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商品变成物神不是因为它们是使用价值,也不是因为它们是一定量、一定种类的劳动产品,也不是因为它们是在社会形式中生产出来的,而是因为它们是在特定的社会形式中生产出来的商品,并具有价值形式。马克思还指出:“劳动产品一旦采取商品形式就具有谜一般的性质”是从商品“这种形式本身来的”(马克思等,2001:89)。柯亨追随马克思把物神现象理解为人们之间的一种关系,并将自己展现为事物之间的一种关系的客体化表象,其本质特点就是社会形式在表现其内容的时候恰恰把内容遮蔽在了这种形式之中,从而掩盖了交换价值作为商品的一种社会关系属性在人们之间的物质关系中的起源(韩许高等,2016:35-36、38)。晚近不少学者根据对现存原始社会残余的观察,认为处于物神崇拜阶段的原始人尚未形成同物体明确分化开来的神灵观念,而是把被崇拜之物件看成本身就是活的。 定义来源[1] 金炳华.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 例句1. 其次,德里达指认了马克思《资本论》中以物神形式出现的资本主义商品世界中的幽灵。应该指出,马克思自己并未直接提及“商品幽灵”一说。德里达认为,在马克思关于商品现象的“神秘特性、物品本身的神秘化”的分析中已经暗含了一种幽灵性的指认,那是由“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秘密、神秘、 谜语、拜物教和意识形态的价值形成了一个链条”,一个商品关系中发生的幽灵式的链条。——《文本的深度耕犁:后马克思思潮哲学文本解读》,2007:283 1. 2. 在封建社会中王子对平民的天生高贵消失了,外在的暴力和强制也不复存在,人们不再直接地将自然血亲关系物神化。在这个布尔乔亚王国中,一切光天化日下的社会关系都是自由、平等和博爱的。齐泽克是想说,奴役和拜物教真的消失了吗?不是。在资本主义生存中,人第一次获得了自己的表面自主性,人成为了人。——《文本的深度耕犁:后马克思思潮哲学文本解读》,2007:376 2. 3. 齐泽克这里的意思是说,布尔乔亚世界中解放了的主体固然不再相信简单的神秘性事物,可是商品却以它自己的神秘性代替人的信仰。或者换句话说,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不是远古社会中那种传统图腾式的物神论,这种非信仰的信仰是在商品的市场交换中物化实现且无意识发生的。——《文本的深度耕犁:后马克思思潮哲学文本解读》,2007:395 3.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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