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伦理社会主义 |
释义 | 伦理社会主义【英】ethical socialism译文来源[1] 金炳华,冯契.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1002. 定义伦理社会主义是新康德主义的一种学说(朱贻庭,2011:648),是19世纪末由新康德主义者朗格(1828—1875)、柯享(1842—1918)等人提出的一种对抗科学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思潮的社会主义学说(刘佩弦,1988:270),主要流传于德国、意大利和俄国。伦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点是将社会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割裂开来,认为康德是社会主义的真正奠基人,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是康德的伦理学,提倡将康德提出的“绝对命令”作为人们普遍的行为原则(朱贻庭,2011:648)。伦理社会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德国的海·柯亨、卡·伏尔伦德、普·纳尔逊等人。伦理社会主义的代表作有伏尔伦德的《康德和社会主义》、《康德和马克思》等(廖盖隆,1993:1178)。柯亨、沃尔伦德尔等人将把社会主义当作一种抽象的道德概念,认为社会主义的目标和理想是实现康德的脱离阶级、脱离现实的“道德完美”,而非革命地改造社会。柯亨、沃尔伦德尔等人主张用全人类的团结代替阶级斗争,用抽象的人性论对抗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共产主义(刘炳瑛,1988:279)。伦理社会主义是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相敌对的社会思潮(廖盖隆,1993:1178),曾得到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机会主义者纳托尔普、施陶定歇尔等人的支持和发挥,也曾在第二国际右翼社会民主党内流行(许征帆等,1987:413),对第二国际伯恩施坦等人产生了很大影响(高狄,1991:2253)。 定义来源[1] 朱贻庭.伦理学大辞典(修订本)[Z].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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