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
释义 |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英】Marxist dialectics译文来源金炳华.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234. 定义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即“唯物辩证法”(materialist dialectics),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辩证法理论。它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2012:181)。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实践经验,概括当时自然科学最新成就,批判地继承人类优秀文化遗产,特别是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基础上创立。它是辩证法发展史上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规律有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唯物辩证法研究的对象是存在和思维运动及发展的最一般、最普遍的规律。它把世界看成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认为一切事物都有共同发展规律。一切事物无不包含内部矛盾,矛盾普遍存在而又各不相同,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不断发展变化。唯物辩证法同时又是认识论,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三者是统一的。唯物辩证法是对世界和人类实践活动的全部分是史的总结,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本质上不同于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它以自然界和社会的客观辩证运动为基础,认为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人的意识、思维的辩证运动是自然界,社会辩证运动的反映,而黑格尔则把思维辩证法看作是先于自然界和社会的辩证法。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也是根本对立的。唯物辩证法反对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看世界,“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作是事物内部的必然和自己的运动”。唯物辩证法在和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斗争中不断丰富自己的内容,并随着时间的发展不断改变自己的形式和内容。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辩证法学说后,列宁确定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学说体系的核心规律,探讨辩证法的要素,提出两种发展观的思想,发展了唯物辩证法理论。唯物辩证法提供了客观地、全面地、发展地观察分析事物的钥匙和具体、科学地解决矛盾的方法,它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的理论基础”。用来研究自然界,总结自然界和自然科学发展的普遍规律就是自然辩证法;用来研究社会,总结社会的发展的普遍规律,就是历史辩证法(历史唯物论、唯物史观);用来研究思维,总结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就是辩证逻辑。有的哲学家把唯物辩证法当作辩证唯物论的同义词(金炳华,2003:233-234)。 定义来源[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2012. 例句1. 关注差异有违马克思主义的意旨,后者寻求把现实还原为一致性,在那里,同样的阶级意识不分文化界限地被应用,历史的辩证运动具有一条通向具体目标的确定路线。在其正统的表现形式中,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不会带来任何意外;目标可以预先准备好。——《后马克思主义思想史》,2011:125 1. Aiming at what is different is going against the grain of Marxism, which seeks to reduce reality to conformity, where the same kind of class consciousness applies across cultural boundaries, and the dialectical movement of history has a determinable course that leads to a specific objective. In its orthodox manifestation the Marxist dialectic does not involve surprise; the objective can be prepared for in advance. -Quoted from Post-Marxism: An Intellectual History, 2001: 80.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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