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伽达默尔 |
释义 | 伽达默尔【英】Hans-Georg Gadamer译文来源Hans-Georg Gadamer.via: 定义伽达默尔,德国哲学家,哲学解释学的主要代表。曾在马堡、弗赖堡等大学攻读。1922年在慕尼黑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29年起先后在马堡、莱比锡、法兰克福、海德尔堡等大学任教授。1962年任全德哲学学会主席和国际黑格尔联合会主席。在《真理与方法》一书中将海德格尔的基本本体论与古典解释学传统结合起来,使哲学解释学成为一个哲学学派。认为人的理解活动不是方法问题,不是一种单纯的认知方式,而是一种存在方式,是整个人类世界经验的组成部分。解释学不是方法论,而是本体论,它要说明一切理解现象的普遍本质和基本条件,由此论述人在传统、历史和世界中的经验以及人的语言本性,最终达到对世界、历史和人生的解释学的理解和解释。认为真理的经验条件是对传统的理解,每一理解都必须从一定的传统和认识水平相融合的“解释处境”出发。理解过程是解释者个人的“成见”和文本中保留的“传统”之间的辩证统一。传统就是历史地产生、保留了的成见,是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中介;解释者在理解中将自己产生的新成见置入传统,也分有传统中的基本成见,这种解释者和传统的“视界融合”,使理解成为一种创造性的活动。社会历史的本质就是“我们置身于传统之中,在理解传统中发现自己”。将解释学方法运用于美学研究,开创现代解释学美学。认为美学是现代哲学解释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历史和语言是其他两组成部分),艺术经验是哲学解释学的出发点,审美理解和解释是在本体论范围内,“理解”构成全部世界的本体论存在。主要著作还有《柏拉图的辩证法、伦理学及其他》(1931)、《歌德与哲学》(1947)、《美学与解释学》(1964)、《黑格尔的辩证法》(1971)、《短文集》(3卷,1966—1971)、《科学时代的理性》(1976)、《诗学》(1977)等。(冯契等,2000:404) 定义来源冯契,徐孝通.外国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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