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勃兰尼斯 |
释义 | 勃兰尼斯【英】Julian Braniss译文来源金炳华,冯契.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113. 定义是德国哲学家、哲学史家。在哲学上,勃兰尼斯认为老年黑格尔派以超越论解释黑格尔体系和青年黑格尔派以内在论解释黑格尔体系均有一定的道理,因而有调和两者的趋势,有的哲学史家把他归入半黑格尔派。勃兰尼斯认为应当部分保持黑格尔的辩证法和绝对的内在性,并把它们与基督教理论的神的超越性结合起来,建立一种以泛神沦为其中一个因素的神学。他认为神存在于被造物中,但也不同于被造物,是世俗的,也是世俗以外的;是自我意识的人格,自由创造的精神,产生一切的永恒性。神不需要世界以达到他的完满,但由于他的善而创造世界。哲学应当从生动的神开始,而不是如黑格尔的逻辑学从空洞的存在概念开始,因为黑格尔的范畴只表达一切事物必须与他相一致的必然形式或普遍规律,但它并不能产生实在。实在所包含的内容只能由神创造,并且是由经验所认识的。他的哲学史著作主要继承了黑格尔和施莱尔马赫的哲学史观。他的主要著作有《从康德以来的哲学史》等(金炳华,冯契,2001:113-114)。 定义来源金炳华,冯契.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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