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精神现象学》 |
释义 | 《精神现象学》【德】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译文来源[1] Zhang Yibing: Back to Marx: Changes of Philosophical Discourse in the Context of Economics [M]. Göttingen: Universitätsverlag Göttingen, 2014: 35. 定义德国黑格尔著。1807年出版。该书是作者的哲学体系的导言。它的发表标志着黑格尔哲学体系基本形成,宣告他与谢林在哲学上的决裂。强调“绝对”是自身包含着差别又扬弃差别的同一性的能动的主体。指出绝对精神作为哲学的最高目标,不能存在于感觉与直观之中,而是存在于概念之中,只有概念才能产生普遍性的知识。认为概念是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统一。以概念系统的形式来表达的学问才是真正的科学(即哲学)。绝对是全体,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精神从意识达到“绝对知识”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经历一段艰苦而漫长曲折的道路,是人类意识长期发展的结果。该书还探讨了人的“意识发展史”或意识形态的系统,阐述人的意识如何从最低级、最抽象的直接知识发展到最丰富、最具体的“绝对知识”。意识所经历的一系列的形态是人类意识自身向“科学”发展的“一篇详细的形成史”。所论述的精神、意识发展阶段的划分,与作者后来发表的《哲学全书》第三部分“精神哲学”的形式不尽一致。按其目录表,第一部分为意识,第二部分为自我意识,第三部分占全书主要篇幅,包括理性、精神、宗教和绝对知识。就其实际内容来说,六个方面可分为三大阶段。第一个阶段包括三个小阶段:意识、自我意识、理性。这一部分论述个人意识的发展史,把个人意识作为分析人的全部精神活动的起点。“意识”从直接的感觉经验开始,它以与自身相异之物为对象。自我意识则以意识自身为对象。理性是意识和自我意识的统一。第二个阶段是精神,意识表现为普遍意识,精神考察它自身的发展过程也就是社会发展史,它的各个阶段表现为实际社会发展的具体形态。第三个阶段包括宗教与绝对知识,在这一阶段里,意识扬弃了先前发展的诸阶段或诸环节,以绝对精神为对象。但宗教是以表象的方式去认识绝对精神,意识还没有认识到对象即是精神自身,而是把它看成为外在性的东西,意识进一步发展将消除对象外在性的形式,通过概念形式去把握对象。绝对知识正是通过概念形式认识到它自己的精神是“概念式的知识”。该书揭示了人的个体发展及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金炳华,2003:40) 定义来源金炳华.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 例句1. 黑格尔在自己批判性的哲学逻辑发生学中,指认出个体意识所面对的变动不居的感性存在(“多”)背后潜藏着一个本真的彼岸世界,不过这一次创世主(绝对的“一”)被叫做大写的绝对观念(从《精神现象学》到《逻辑学》)。——《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2009:63 1. 2. 劳动在黑格尔的哲学话语中有两次关键性的理论指认。第一次是在《精神现象学》那个个体意识进程中,劳动作为主人、奴隶和物的辩证中介,表现为个人主体在对象中确立自己的通道。——《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2009:68 2. 3. 我想指出,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实际上是一部个体意识(大众的常识经验)的现象学。康德所奠基的认知现象学的本义,是从现成性的经验常识到哲学意识——理性的批判性深化。它要通过批判以还原这个在常识中颠倒的世界(Verkehrte Welt)。——《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2009:80 3.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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