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法哲学原理》 |
释义 | 《法哲学原理》【德】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oder Naturrecht und Staatswissenschaft im Grundrisse译文来源[1] Hegel, G. W. F. Elements of the Philosophy of Right [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 定义《法哲学原理》全名《法哲学原理,或自然法和国家学纲要》,是黑格尔的代表作之一,它主要是研究家庭、市民社会、国家及法等观念形态的哲学著作。该书于1821年出版,中译本由商务印书馆于1961年出版。本书有1个序言,正文部分分为导论和3篇。第1篇“抽象法”,其总的特点是自由意志借外物以实现自身。自由意志体现为个人对外物的关系,也就是个别人的特殊意志;它通过“所有权”表现出来,然后以“契约”的形式转移;最后则由于“不法和犯罪”而与其他的特殊意志相对立。这三个阶段构成“抽象法”的整体。第2篇“道德”,其总的特点是自由意志在人的内心中实现,成为道德意志。这个实现过程也经历了三个阶段:故意和责任阶段;意图与福利阶段;良心与善阶段。由于意志已经摆脱了个人的主观目的或动机,而以道德为目的,追求善的实现,所以它已经成为具有普遍性和无限性的良心。当良心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时,道德便转化为伦理。第3篇“伦理”,伦理也是一个实现的过程。自由意志既通过外物,又通过人的内心,得到充分的实现,成为伦理精神。这个过程也分为三个阶段: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国家使每个成员具有客观性、具体性和伦理性,从而获得真正的自由。本书对社会生活进行了辩证的考察,对封建关系进行了批判,明确地主张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合理性,“宣布了德国资产阶级取得政权的时刻即将到来”(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编,2002:195)。 定义来源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Ⅰ[Z].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 例句1. 这也就是卢卡奇所说的黑格尔有可能“透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和规律”的时期。黑格尔完整地评述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表述,出现在后来他的《法哲学原理》一书里。——《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2009:67 1. 2. 所以,马克思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第一次批判,的确是他哲学思想的第一个重大转变。但是,由于马克思此时还没有开始系统研究经济学,所以他还无法理解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对古典经济学的批判。于是,一个很深刻的问题自然无法成为马克思视域中的焦点,即剥离去唯心主义前提,黑格尔为什么用国家与法来否定性地制约和超越客观的市民社会?——《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2009:144 2. 3. 前者是马克思在《莱茵报》以后所直接遭遇的经济利益关系的矛盾,后者则已经突显出经济关系和经济力量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其次是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一书中的提示。——《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2009:155 3.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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