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 |
释义 | 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德】das Schöne bestimmt sich dadurch als das sinnliche Schein der Idee译文来源[1] 金炳华,冯契.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982. 定义德国黑格尔关于美的定义。在《美学》中提出,是他整个美学理论构架的基础。这个定义包含以下六层意思:(1)美是由理念产生的。理念是真实的,美作为理念也是真实的。在这个意义上,真与美一致。(2)真指理念的普遍本质,即真理性,只能通过理论思考才能认识。(3)美虽然也体现这种“普遍性的理念”,但不是通过概念和理论的形式,而是通过“外在存在”和“现象”的形式来体现,并且可由感觉“直接”把握。这种感性形象性乃是美与真的主要区别。(4)美是由“理念在外界实现自己”的结果,即理念取得现实存在和感性形式的结果。这就是“感性显现”。(5)当理念同它的感性显现直接处于统一体时,它就是美的。(6)理念显现为“自然的或心灵的客观存在”,即自然美和艺术美,这是理念感性显现的两种基本方式。黑格尔把理念作为一个在客观世界中能动地“实现”自己的“主体”,把美看作理念(主体)的一种创造活动的产物。这一思想具有初步的实践观点(金炳华等,2001:982)。黑格尔所说的“感性显现”,就是可以从感觉上去把握的“现出外形”来的意思。理念之所以要把自己显现为具体的感性形象,乃是由于在它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出于自我实现和自我认识的需要,必须经过这种形式,才能向更高的阶段—一宗教过渡。对于同样是作为理念显现物的人来说,它不仅是自然的存在,而且还要“为自己而存在”、为人所组成的社会而存在。它需要认识自然,更需要认识自己,实际上也就是通过认识自己去认识理念本身。这种认识可以通过哲学思考的方式进行,另一种最易被接受的方式,就是通过感性实践。人们在感性实践的过程中,改变了外在事物,在它上面刻下自己内心生活的烙印,并发现自己心灵的品格在外在事物中复现了,从而在外在事物的形象中,欣赏自己的“外在现实”,于是心灵白由的需要得到了满足,也就是感受到了美。这样,所谓“感性显现”就可以理解为人们通过感性实践活动在外在事物中复现了自己“合灵的定性”,也即在感性形式中对象化了人自己的理想或意志。从而环境对人就不再是独立自在的力量,而成为和人统一起来的现实的存在了。人们在欣赏自己的创造物时,就是在欣赏自己,欣赏自己的心灵,也就丁是在欣赏美(岳介先,1982:29)。它综合了西方美学史上对美的本质的探讨的丰硕成果,特别是综合了英国经验派美学和大陆理性派美学的成果,创造性发挥了康德美学关于人的主体性和实践性的辩证内核,达到了德国古典美学的高峰,给予马克思主义美学以直接的启示;对于近现代西方美学也发生了深远影响。 定义来源[1] 金炳华,冯契.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 例句1. 我们前已说过,美就是理念,所以从一方面看,美与真是一回事。这就是说,美本身就是真的。但是从另一方面看,说得更严格一点,真与美却是有分别的。说理念是真的,就是说它作为理念,是符合它的自在本质与普遍性的,而且是作为符合自在本质与普遍性的东西来思考的。所以作为思考对象的不是理念的感性的外在的存在,而是这种外在存在里面的普遍性的理念。——《美学(第一卷)》,2009:155 1.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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