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自在之物 |
释义 | 自在之物【德】Ding an sich译文来源[1] McLellan, D. Marxism after Marx: An Introduction [M]. Translated by Zhang Yibing. London: Macmillan Press, 1998:36. 定义亦译“物自体”、“物自身”、“物如”、“真如”等。表示自行存在的物。在西方哲学史上,早在古代就有人开始研究自在之物与出现于人们认识中之物的问题。到了17—18世纪,进一步提出了人们的认识能否理解自在之物的问题。马勒伯朗士认为,神能洞察自在之物。莱布尼茨认为自在之物即单子。洛克认为物自体即精神实体和物质实体,是不可认识的。1785年,德国门德尔松在《晨更》一书中开始使用“自在之物”与“为我之物”两词。在康德哲学中,自在之物与“现象界”相对,有三种不同的含义:(1)指外在事物,在其认识论中常用,意思是在人认识外界事物时,先由这些事物刺激人们的感官而产生杂乱的印象与观念,然后由感性形式与知性范畴加以改造而形成现象界,人只能认识现象界,而对自在之物则不可知。(2)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辩证论部分中认为理性所试图达到的三个理念:一是一切精神现象的最高的最完整的统一体“灵魂”,二是一切物理现象的最高的最完整的统一体“世界”,三是以上两者的统一“上帝”。三者是无条件的全体的统一。但人们对这些事物的统一仍然用知性的有限概念去认识,因而理性本身陷于二律背反和谬误。以此说明自在之物存在于现象的彼岸,并不具有经验材料,不能形成知识,但可以通过伦理学思想而达到对它的假设。(3)指与本体意义相接近的极限概念,见于《纯粹理性批判》知性理论中论述本体与现象的对立部分。这种用法强调自在之物的不可知性质,认为人的认识到此为止,不能超过这个极限,极限之内是现象界,可以认识,超越这个界限,即自在之物,人不能认识。从这个意义提出本体概念,作为对自在之物的另一种表述。辩证唯物主义承认自在之物,但否认自在之物与现象之间有不可逾越的界限,恩格斯指出,对自在之物不可知的学说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5页)。(金炳华,2003:6) 定义来源金炳华.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 例句1. 康德主义的观点在两点上具有吸引力:首先,康德的学说认为,“自在之物”是不可认识的;我们不能摆脱我们的思想强加于世界的种种范畴,这便使得任何唯物主义都带上了极端唯心主义的色彩。——《马克思以后的马克思主义》,2008:31 1. 2. 众所周知,古典意义上的哲学现象学问题发端于康德,它承接了休漠的经验怀疑论。外部世界在康德那里一分为二:其一是由先天综合判断建构的感性经验的现象世界;其二是康德那个先天综合判断的逻辑构架本身被神化的自在之物。——《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2009:214 2. 3. 同年10月16 – 18日,《维干德季刊》1845年第3卷出版,其中登有鲍威尔(Bruno Bauer)的文章《路·费尔巴哈的特点》。在该文中,鲍威尔直接批评费尔巴哈并没有使自己与黑格尔真正界划开来,因为他的“类”和人的本质实际上都是某种超验的神圣的东西,所以费尔巴哈的类本质还是黑格尔的绝对、康德的自在之物、基督教的上帝。——《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2009:390 3.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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