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回到事物本身 |
释义 | 回到事物本身【德】look at a thing in relation to itself(引申义)译文来源[1] 金炳华,冯契.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566. 定义现象学用语。现象学哲学的基本标志之一。指哲学家入手研究哲学时所采取的一种态度。认为哲学研究不能把任何现成的哲学理论或对这些理论的批判作为研究的开端,而应以描述、分析现象为起点,使它们能以本来的面目显现于我们之前。现象学的唯一基础就是现象本身,它的任务就是回到现象本身,对其进行描述。现象是指意识现象,它包括意识活动的过程和呈现在意识中的一切东西,由于现象学家研究的问题、要实现的目标以及对现象取向的不同,对“事物本身”的具体理解也存在差异。主要有下列四种:(1)把现象学当作获得现象的本质直观的途径的大多数现象学家认为,事物本身即是在经验和想像中得来的意识现象以及这些意识现象的例子在想像中的系统的变更。(2)对研究现象呈现的方式的人来说,事物本身指具有指向对象作用的意识活动过程。(3)对研究主体意识如何构成意识对象的动态的发生过程的人来说,现象或者事物本身是指主体的结构及其特征。(4)认为事物本身是指让人将自身明白的东西依其明白的方式显现出来,因为只有人具有明白事物的能力,一切现象都是通过人、在人的意识中得到显现的。这主要是海德格尔的立场(金炳华,冯契,2001:566)。张一兵指出,“回到”,并不简单是新康德主义式重新标榜的“回到康德去”,而是在胡塞尔现象学意义上的“回到”,即“回到事物本身”。传统研究中的“看不见”的东西,并不是存在于文本的物(Ding)之中,而是存在于文本背后的事物(Sache)。对于“看不见”的东西的揭示,需要研究者通过自身的努力,去进入或者说打开思想家进行理论创作时所置身其中的特定场境。这一场境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式”,还包括作为研究者的“我”的主体建构(张一兵,2013:44)。面对西方马克思主义,面对列宁,面对海德格尔,都应该采取上述方式进行研究和揭示。 定义来源[1] 金炳华,冯契.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 例句1. 从苏联哲学界批判德波林学派的文章中看出,德波林学派有这样一种见解,他们认为矛盾不是一开始就在过程中出现,须待过程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才出现。那末,在那一段时间以前,过程发展的原因不是由于内部的原因,而是由于外部的原因了。这样,德波林回到形而上学的外因论和机械论去了。拿这种见解去分析具体的问题,他们就看见在苏联条件下富农和一般农民之间只有差异,并无矛盾,完全同意了布哈林的意见。——《毛泽东选集(第一卷)》,1991:281-282 1. 2. 利益知道用法会产生有害后果的前景,用法会对外部世界产生影响来给法抹黑;它也知道用良好的动机,也就是通过追溯到不法的思想世界的内心深处去的方法来粉饰不法。法在外部世界的坏人中间产生不良的后果,而不法却发源于颁布关于不法行为的法令的高尚人物内心的良好动机。但是,这两者,即无论良好的动机还是有害的后果,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它们不是根据事物本身的情况来对待事物,它们不把法当作独立的对象,而是离开法,把我们的注意力或者引到外部世界去,或者引到自己的头脑中去,从而在法的背后大耍花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2002:271 2.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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