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鲍勒尔 |
释义 | 鲍勒尔【英】Akos Pauler译文来源Akos Pauler. v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3%81kos_Pauler 定义匈牙利哲学家,生于布达佩斯,1915年后任布达佩斯大学哲学教授。鲍勒尔把哲学区分为逻辑学、美学、形而上学、意识形态,认为逻辑学是其他几门学科的基础,在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之外加上联系律。联系律表达任何事物都与其他事物联系,并包含充分理由原则、分类原则、相互关系原则、三段论公理。其中分类原则强调任何事物均可被分类,相互关系原则强调任何相关事物包含一个绝对。他把形而上学所用方法称为还原方法,认为它的作用在于找出达到世界有效结论的必要前提。他以逻辑规律提出一系列在捷克波尔察诺和德国胡塞尔意义上的、在普遍的形式本体论内的局部的本体论,认为实体是基于意向性和意愿的自我能动性的中心,物体是这种能动性的表现,各个实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不仅证明它们的多样性,而且产生世界的统一。因为一切变化是从可能性到现实性,整体世界过程就是自我实现与自我解放,一切实体追求它的发展的第一原理,即作为绝对的自我解放原理。各个实体追求绝对就表示出实体的存在。他起初认为绝对与上帝有所不同,后来又认为这两者是同一的,得出有神论的结论。鲍勒尔的代表作有《现代哲学中的自在之物问题》(1902)、《论逻辑原则理论》(1911)、《纯粹逻辑中的概念问题》(1915)、《逻辑学》(1925)、《哲学基础》(1925)等(彭漪涟,2010:184)。 定义来源彭漪涟.逻辑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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