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逻辑实证主义 |
释义 | 逻辑实证主义【英】logical positivism译文来源[1]金炳华.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383. 定义逻辑实证主义,也称新实证主义或逻辑经验主义,是20世纪30至50年代在西方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卢之超,1993:507)。逻辑实证主义属于现代西方主观唯心主义哲学流派,是实证主义思潮发展的第三阶段(金炳华,2003: 383)。逻辑实证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英国的罗素、维特根斯坦、艾耶尔(1910—),奥地利的施利克(1882—1936)、卡尔纳普(1891—1970)、纽拉特(1882—1945)和弗兰克(1884—1966)等人。奥地利首都维也纳是逻辑实证主义这一流派的活动中心,维也纳学派是逻辑实证主义这一流派的核心。维也纳学派的创立标志着逻辑实证主义这一流派的产生。1929年发表的《科学的世界观: 维也纳学派》则被看做是逻辑实证主义这一流派正式成立的宣言书(卢之超,1993:507)。逻辑实证主义者继承了休谟、孔德和马赫等人的主观经验论和实证主义传统,提出“取消形而上学”的口号,认为哲学的任务在于逻辑分析科学的语言以阐明其意义。逻辑实证主义者提出“逻辑分析”和关于意义的“证实原则”这两个基本论点,将科学的语言区分为“经验命题”和数学、逻辑命题(金炳华,2003:383)。逻辑实证主义者对除上述两类命题之外的关于世界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之类的命题一概予以排斥,并以“反形而上学”为名拒绝回答哲学基本问题,这实际上是对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反对。此外,逻辑实证主义者认为一个命题的意义在于其证实方法,证实标准在于主体的体验,并将世界最后归结为主体的意识。逻辑实证主义者的主观唯心主义观点在现代西方资产阶级哲学家以及一些自然科学家中较有影响(卢之超,1993:507)。 定义来源[1]卢之超.马克思主义大辞典[Z].中国和平出版社,1993.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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