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存在原则 |
释义 | 存在原则【英】axiom of existence; principle for the existence译文来源[1] 金炳华,冯契.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194. 定义美国塞尔提出的一条指称原则,用来指凡是指称的对象都一定存在着(金炳华,冯契,2001:194)。塞尔认为在西方语言哲学中有两条被普遍认同的指称原则:其一,“存在原则”。这里的“存在”一词是没有时间性的,它既可以指过去的存在,也可以指现在和未来的存在。其二,“同一原则”(the axiom of identity)。这两条原则曾引起一些争论。例如,对于“金山并不存在”这一命题,按照“存在原则”它应当是存在着的,因为它把金山作为一个限定摹状词的指称。但是,事实上这个命题却否认它的存在,从而自相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罗素提出他的摹状词理论,认为存在在语句中作为主语的语词不能用于指称,因此不能把存在原则应用于这个语句的情况”。塞尔并不赞同罗素的这个观点,他认为罗素实际上否定了任何限定摹状词可以用于指称的说法。塞尔主张应该把虚构人物的存在和真实人物的存在区别开来。他认为,“与真实人物不同,虚构人物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之中,可是它们确实存在于寓言、神话、小说等作品中。不能因为它们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之中就进一步否定它们在寓言、神话、小说等作品中的存在。因此,在关于现实世界的言谈中,代表虚构人物的语词是没有指称的,可是在关于虚构世界的言谈中,它们却是有指称的”(涂纪亮,2007:67)。 定义来源[1] 金炳华,冯契.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 例句1. 言下之意,景观的存在原则实际上是商品法则的一种延伸,即将生活中活生生的存在以颠倒的方式表现出来。万变不离其宗,看穿了这仍然还是马克思所批判的那个商品拜物教的基本原则:“社会以‘可见而不可见之物’的统治。”——《文本的深度耕犁:后马克思主义思潮哲学文本解读》,2007:105 1. He implies that the principle for the existence of the spectacle is in reality an extension of the principle of the commodity, the demonstration of the very being in life in an inverted manner. However, with all its changes and variations it is in essence the principle of commodity fetishism which Marx repudiates: “The domination of society by things whose qualities are ‘at the same time perceptible and imperceptible by the senses.” -Quoted from A Deep Plough: Unscrambling Major Post-Marxist Texts From Adorno to Zizek, 2001: 153-154.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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