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代议原则 |
释义 | 代议原则【英】representation principle(s)译文来源[1] Representation. via: 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representation-government 定义代议原则就是推行代议制的过程中所遵循的原则。代议原则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是主权在民的原则。《代议制政府》中写道:“显然能够充分满足社会所有要求的唯一政府是全体人民参加的政府;任何参加,即使是参加最小的公共职务也是有益的”(密尔,1982:55)。第二个原则是重视个人自由。正如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所言:“一个自由的社会与一个不自由的社会的区别即在于,在一个自由的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个明确地同公共领域(the public sphere)相区分的公认的私人领域(a recognized private sphere);并且,当个人处在私人领域当中时,他不能受到他人的指使,而只能被期望服从那些平等地适用于所有人的法规”(Hayek,1960:207)。第三个原则是全民利益的政治。撒切尔夫人曾经坦言,政治其实很简单,就是要使所有的人生活得更好一点。既然民主制度是将主权完整地交给全体民众,并且所有公民的个人价值应当得到体现,那么显然,代议机关所代表的应当是全体公民的政治愿望(白锐,2004:56)。二十一世纪各国政治情况有了新的变化,随之人们也对代议民主制理论进行了与时俱进的阐发,但是基本的理论框架还是建立在业已确立了的代议民主制的一系列原则之上。 定义来源[1] 密尔,约翰.代议制政府[M].汪瑄译.商务出版社,1982.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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