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正题 |
释义 | 正题【德】These译文来源[1] 金炳华.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25. 定义正题,即概念发展过程的“正反合三一式”(又称“三段式”)中的第一阶段。正题、反题、合题“三段式”是由康德首创,康德认为,感性、知性、理性是人所具有的三种先天知识,人就是通过知性先天就具有的十二个范畴来整理感性认识的。他把这十二个范畴分为量、质、关系、样式四组,每组三个。三个范畴之中,第一个是肯定的,第二个是否定的,第三个是前二者的结合,三者依次分别为正题、反题、合题。费希特遵循了康德的“三段式”,用正、反、合的形式来建立自己的哲学体系,认为“绝对自我”作为最高的能动实体,其自身发展具有三个阶段,即“自我设定自己”、“自我设定非我”、“自我与非我的统一”。正题就是第一阶段,即“自我设定自己”,其他两个阶段依次为反题与合题。黑格尔认为,任何概念的发展过程都可以分为正、反、合三个有机联系的阶段或环节,他的发展公式是三段式,第一段是正题,即发展的肯定阶段,第二段是对正题的否定,即反题;第三段是对反题的否定,即否定之否定,亦是合题。黑格尔认为,“具体概念包含一系列对立面相互联系、转化和统一的过程,即从正题经反题到正题反题两者辩证统一合题的发展”(金炳华,2003:25)。 定义来源金炳华.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 例句1. 蒲鲁东认为,过去所有的经济学家都是理论上的弱智,他们只能直观地看到经济学中的正题或者反题,这是由于经济学家都不懂哲学,他们不懂“价值本质是绝对可以调和”的。这种思路又是黑格尔的矛盾之调合一正,反,合。——《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2009:478 1. 2. 恩格斯认为,黑格尔最重大的贡献在于,他是第一个明确阐明辩证法基本规律的思想家。这些规律基本上可以归结为三条:“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面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规律。”显然,只有在极含糊的意义上,这些才可以称作“规律”。(值得注意的是,它们并不是用阐述规律的典型格式表达的,即“一切量若增加到足够程度,就会发生质的变化”。)例如,要识别什么是正题、什么是反题,就很困难。——《马克思以后的马克思主义》,2008:9 2. 3. 从这种视角来看,自然是一个比马克思主义理论所描绘的更为复杂的现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正题不可阻挡地走向反题,然后继续走向合题(充其量可能展现出由此及彼的过渡)。只要我们不作任何干涉,我们对于波动函数只有这种类型的可预测性——几乎不适用于上述支要配自然的理论。——《后马克思主义思想史》,2011:243 3.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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