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凯尔森 |
释义 | 凯尔森【英】Hans Kelsen译文来源[1] 金炳华,冯契.哲学大辞典(修订本)[Z].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709. 定义美籍奥地利法学家,纯粹法学派创始人。出生于布拉格,成长在维也纳,成就于维也纳,先后活跃欧美,享誉全球。凯尔森一生著述很多,共出版著述604件,其中387件都是自己的独创作(张乃根,2008:257)。1881年出生的凯尔森两岁时随父母迁居维也纳,父母竭尽所能提供其维也纳学术中学和维也纳大学法律系的教育背景,以及本人对文学和哲学的爱好,使得凯尔森不仅有高水准的学术造诣,他的纯粹法理论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影响,也使他的交际圈除法律之外,更扩展到哲学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派。凯尔森深受维也纳政治、文化氛围影响,关心世事,积极投身制宪活动中,所提倡的制宪理念时至今日依然彰显着理性的光辉。在维也纳生活的五十年中,维也纳人的科学精神和多元、宽容的民族特点塑造了凯尔森的相对主义价值观,两次世界大战的炮火直接导致了凯尔森这位法学家倡导以国际法解决世界范围内冲突的和平理想和普世情怀。可以说,凯尔森作为二十世纪著名的且影响力很大的法学家,在政治哲学、道德哲学等领域同样都很有建树,这源于凯尔森对哲学的热爱和深厚的哲学人文积淀。凯尔森完整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参与了二战后的国际秩序重建。二十世纪是一个人类思想爆炸性增长的时代,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社会变革十分剧烈,信仰价值和生活秩序激烈转换,尽管哲学家都力图在理解信仰和重整秩序方面有所作为,真正能够起到这样作用的思想却并不多见。凯尔森的思想在理解我们这个时代和重整我们这个世界的秩序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他对于自己的法哲学立场的透彻理解,和他对于自己的哲学原则的彻底贯彻,因为他有坚定的哲学立场、原则和方法,才使得他在法哲学上的贡献如此显耀。凯尔森的法哲学思想的重要之处在于他把规范科学的实证化和逻辑分析方法贯彻到了法律思想体系的创建中(周玉芝,2011:17)。主要著作有:《纯粹法学》(1934)、《法律和国家》(1945)、《国家法的主要问题》(1911)、《国际公法概论》(1928)、《什么是正义》(1957)等。 定义来源[1] 张乃根.西方法哲学史纲[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网络参考例句例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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